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置,旨在纠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错误决定,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专利无效宣告的流程主要包括: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口头审理、作出审查决定以及司法救济等步骤。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请求人需要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经过审查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会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并将决定登记和公告。